深圳前海川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同意按照《川谷金融科技网络服务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约定及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公告为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勾选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即在平台和用户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平台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或限制平台责任的条款、排除或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等。用户一经注册或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平台的相关服务事项,需要自行承担使用平台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一、协议确认
1.1 用户在注册、登录平台过程中勾选同意协议,即表示自愿申请使用平台各项服务,且完全接受并同意
1.2 用户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部分条款,请勿进行下一步操作,可以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1.3 本协议并非基金开户协议,用户使用具体服务时,应按要求签署相关协议;
1.4 平台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平台将通过公告等方式提前公布,变更后的协议在公告期届满起生效。若用户在协议生效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表示用户自愿接受变更后的协议,也将遵循变更后的协议使用平台服务。
二、平台登录
2.1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与本公司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协议的所有内容。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账号和密码,该用户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存;用户须对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2.2用户在登录、查询、使用平台服务时,应按平台要求提供用户合法、真实、有效、完整且准确的身份信息,并在发生变更时及时主动更新,否则,导致的一切纠纷、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用户占用他人的联系方式,应及时更换;
2.3 用户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手机号码、验证码、身份证号、账户号等,任何使用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的操作或指令,均视为用户本人作出,用户勾选同意并接受本协议证明用户同意并充分理解平台读取用户的信息,平台对于客户信息具有保密责任。
三、合格投资者承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如用户拟投资私募投资基金,需如实填报平台注册信息,并承诺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填报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调查问卷后,方可获得我司提供的私募基金推介服务。
四、服务内容
平台向用户提供如下服务:阅读研报及资讯、资产配置、模拟组合、产品业绩分析、产品策略分析、产品深度分析、获取平台上展示的基金等金融产品信息,咨询服务等。
五、用户资料合法性和真实性
5.1用户需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并且在发生变动时及时地更新用户在平台中的个人资料;
5.2不断更新自己的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5.3不冒用他人资料(包括不限于姓名、图片、公司机构名称、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有效,或者冒用他人资料,平台保留直接修改资料或者结束用户使用平台各项服务的权利。用户同意,用户提供的准确的个人资料作为认定用户与账号的关联性以及用户身份的唯一证据。
六、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6.1 用户理解平台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平台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6.2 无论本协议是否有其他约定,若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使用规则及不时的更新、平台不时发布及更新的相关操作规则及要求;
(3) 用户恶意操作、诋毁、损害平台声誉;
(4) 利用平台网络服务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获得(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
(5) 在(4)的情况下,如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平台配合相关调查、采取相关监管、处罚措施,平台将全力配合,因此给用户带来的操作不能、操作不便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隐私条款
保护用户隐私是平台的基本政策,非经用户许可,平台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平台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7.1 事先获得用户的授权;
7.2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部门查询时,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用户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等必要信息;
7.3平台相关审计、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要求提供;
7.4为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八、免责声明
8.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平台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平台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本公司及旗下平台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平台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平台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8.3用户明确同意使用平台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对于所有的用户注册资料、姓名、身份、发言内容以及其他行为,平台拒绝提供任何担保;
8.4 平台因以下特殊情况没有正确或及时执行用户提交的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未能按照平台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2) 用户的行为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
(3) 平台遇到不可抗力、计算机黑客袭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等情况时。
九、内容的所有权
9.1 内容的定义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照片、视频、图表等;
9.2用户发布或上传到本公司旗下平台平台上的任何内容,本公司和平台获得其全世界范围内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完全许可的权利和许可。本公司有权将内容用于其他合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者全部地复制、修改、改编、翻译、组装、分拆、推广、分发、广播、表演、演绎、出版;
9.3若用户上传的内容侵害了他人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合法所有权益,由上传内容的用户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平台有权删除该内容。
十、用户责任和义务
用户独立承担其发布内容相关的所有责任。用户对平台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用户已经知晓并且承诺:
10.1 用户在平台上发布内容或者使用平台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平台或者使用平台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j.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k.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2用户在平台上发布信息或者使用平台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10.3 用户发布在平台上的任何内容,平台可以根据自己标准和立场进行管理或者删除,而无需提前或者事后向用户说明;管理或者删除的标准,也完全由平台独立制订,无需征求用户意见,也无需向用户公开;
10.4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平台的服务;
10.5 用户应遵守平台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10.6用户注册成功后,平台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账号和密码,该用户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存。用户须对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以活动和事件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平台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平台等额的赔偿;
10.7用户理解,如果平台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平台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十一、通知和送达
用户知晓并且同意,平台的各类通知,通过系统通知、官方管理账号通知(公开或者私下)、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者常规信件进行,通知发出时,即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用户对平台的通知,需要通过平台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二、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如出现纠纷,用户和平台一致同意将纠纷交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特别提示
在用户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用户确认,其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内容。在确信其已完全理解的情况下,用户确认其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与内容。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勾选“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十四、解释权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平台保留对本服务协议的最终解释权。用户在使用平台遇到的任何问题,均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010-85616870